轉載─深耕台灣文化與藝術,思想與行動一起來

轉載─深耕台灣文化與藝術,思想與行動一起來

〈準文化部長鄭麗君 首次新聞稿全文〉

2016年04月22日 典藏今藝術 編輯部整理

厚植文化力,帶動文化參與

過去三年,台灣三位重要作曲家郭芝苑、蕭泰然、馬水龍先生陸續離開我們,今年2月迄今,唸歌仔表演藝術家王玉川、詩人杜潘芳格、黃靈芝先後辭世。他們的音樂與文字都是重要的台灣文化遺產。然而,他們離世的消息,卻鮮少進入主流媒體輿論,也幾乎不為國人所知。這是台灣社會的特殊之處:過去漫長的戒嚴體制,讓本應多元豐富的台灣文化,侷限於國家一元化的主導;解嚴後,儘管言論已經自由,但在發展主義,只重短期績效的引導下,文化始終居於附屬的地位,我們亦始終未曾正視,自己擁有如此豐沛的思想與文化資源。

文化是國家的根本,而面對未來,台灣社會在環境、產業、人口等各方面遭遇巨大變化下,若要成功轉型到下一階段,提升人民與國家整體的軟實力,徹底釋放台灣潛藏的文化力,讓每一個人都能不受任何阻礙地參與文化、創造文化、將會是最重要的關鍵。

所以,現階段文化政策的使命在於「厚植文化力,帶動文化參與」。

台灣已經民主化,國民才是文化創造的主體,不該由國家由上而下來發展,更不該為上位者服務,我們應該翻轉由上而下的文化治理,再造政府之於文化發展的角色,確立政府的公共責任:文化權是每一位國民的基本權利,而政府有責任打造文化公共體系,帶動國民自由、多元且平權的文化參與。

在民主的社會裡,文化的內涵由國民所創造,但政府的責任在於厚植國民與社會的文化力,建構支持文化參與的公共體系。文化力包含讓人得以發揮天賦創作的能力、自由展演的機會、平等近用文化資源的權利、拓展產業基盤的軟實力,乃至於型塑社會認同的凝聚力。透過文化力的厚植,將能讓我們的創意自由生長、豐厚精神生活,帶動國家進步。

整體而言,面對文化發展的困境,我們必須再造政府的公共責任體系,帶動公眾從創作、近用等各層次參與文化、在文化生活的共享中對未來懷抱希望。我們不是文化的定義者,也不是文化權利的施予者,我們是全民的文化公僕,同時也是創作自由的守護者,保障所有的認同與思想。

我們將以五大主軸來進行文化施政:(1)再造文化治理,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(2)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(3)深化社區營造,發揚生活「所在」的在地文化(4)以提升文化內涵提振文化經濟(5)開展文化未來新篇:重視青年創意、強化數位革新,創造國際連結。

再造文化治理、建構藝術自由支持體系

過去,文化治理始終未能擺脫由上而下的思維,也造成了資源分配引導文化生產的後果。為了落實文化公民權,讓文化事務得以由下而上推動,我們將在上任後即刻啟動全國文化會議,廣邀民間參與,並透過意見的匯集推動制定文化基本法,並推動成立行政院文化會報的機制,整合不同部會中的文化事務,達到「部部可以是文化部」的目標,其中將以文化教育、文化外交、將文化事務列入國家重大建設為最優先。

中長期來看,我們將研擬把資源分配的權力逐步下放專業中介組織,並引入參與式治理,擴大公共課責。一方面,政府對於其實質運作保持「臂距原則」,不介入創作內容,避免政治力量對創作自由的干預;另一方面,面對資本傾軋,政府有必要以「市場庇護」概念,策略性支持新銳創作,並維護文化多樣性,讓台灣持續成為「藝術創作自由的庇護所」。最重要的是,我們必須保障所有族群、世代與社群的自我認同,打造一個讓每個人都能平等參與的多元文化環境。

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

過去,弱勢族群與文化沒有發聲的機會與權利,無形的語言、民俗、節慶,隨著長者的逝去逐漸瀕臨滅絕;而隨著社會的快速變遷,有形的文物、建築、地景,與其承載的許多記憶,更是在我們還沒察覺的時候就已經消失殆盡。在這塊土地上,多元而豐厚的歷史記憶不應被視為過去留下的負債,而該是未來的資產。因此,讓每一種聲音都能被表達,每一種記憶都能被保存,將是我們最迫切的工作。

面對日益瀕危的多元語言,我們將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,讓母語成為文化發展的堅實土壤。而面對各種有形與無形的文化資產,除了通盤檢討現行的保存法制,並透過文化基本法建構文化影響評估機制之外,我們更將以「再造歷史現場」作為重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,包含有形文化資產的空間治理,以及無形文化資產的再生。此外,我們也將打造多條主題性的「台灣文化路徑」,並落實「博物館系統」,向世界展現島嶼的文化魅力。特別是為了落實轉型正義,我們將儘速成立籌備中的國家人權博物館,強化人權史蹟史料的保存,並且打造「台灣文化路徑」中的「民主人權之路」。而最重要的是,將語言文化與文化資產藉由文化教育機制,真正公共化,豐富我們的日常生活。

深化社區營造,發揚生活「所在」的在地文化

二十年來,「社區總體營造」在推動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但隨著文化部成立,整體政策也將有重新定位的必要。未來,面對人口結構轉變、環境變遷風險等挑戰,城鄉風貌勢必有所改變。我們將以「最小生活單位」為基礎概念,讓每個人都能從自己生活的「所在」,發揚獨特的在地文化。

透過對文化資產的擴大投資,我們將建構以在地知識為主體的「地方學」,進而讓地方知識網路成為居民參與與經營社區的基礎,並且藉由民間資源的媒合投入、社區公共空間的釋出、鼓勵青年回鄉等措施,堅壯化社區組織,形塑在地的社會支持體系。

以提升文化內涵來提振文化經濟

曾經背負國人對經濟轉型期待的「文創產業」,由於欠缺長遠目標與規劃,而在近年屢屢引發爭議。未來,我們將重新定位文創政策,深耕文化核心,改變現行產業主管機關權責分散所造成的困境,強化跨部會合作,以「文化實驗室」概念,投入人才養成、空間提供,乃至良好通路的打造,健全化產業環境,達到提振文化經濟的目標。

此外,面對影視音產業因為資金與市場通路不足導致人才外流的危機,我們也將善用政策工具引入多元資金,並在組織再造的基礎上,透過文化教育、國片院線、公共文化媒體、數位匯流等各種不同機制建構通路,提高文化產品的可及度,讓台灣有更好的環境條件,留住優秀的文化工作者。而過去政策著墨較少的動漫產業、藝術支援產業(如樂器製造、藝術物流等等),也都將在未來文化經濟的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。

開展文化未來新篇:重視青年創意、強化數位革新,創造國際連結

今天的新秀是明天的領袖,站在政府的角度,我們應投注更多資源在新興文化與前衛創意,把青年世代推上創作生涯的第一哩路。未來,我們將連結藝術大學及藝文系所、團體,重新校準公有空間、獎補助、共創共享平台、通路資源整合等各種工具,讓新進文化工作者能夠逐步走向自立。另一方面,我們也將通盤檢視文化工作者的勞動保障問題,並跨部會研擬整體政策。

在數位時代,無論對於文化的討論、詮釋,都可以透過形式更加豐富的科學技術進行。因此,我們將應用未來的高速網路環境,藉由數位文化資產建構,讓舉凡文學、影像、表演藝術、視覺藝術等不同形式的創作,美術館或博物館的館藏,都能在數位空間呈現,進而平衡各種設施與資源的城鄉落差,強化公眾文化近用權。

此外,台灣不僅是台灣的台灣,也是世界的台灣,我們擁有的多元文化其實同樣是全人類的珍貴資產。因此,我們將以文化外交機制為基礎,透過國際文化機構來臺設置,達成國際合作的在地化;並持續將台灣的文化創作推向世界,達成在地文化的國際化,讓文化變成台灣邁向國際的軟實力。而面對持續整合的全球經貿體系,我們將強化文化和經貿事務的合作,並舉行廣泛的公共諮商,形成足以納入國際經貿路徑圖的「文化經貿指導策略」。

面對不斷消逝的過去與不斷到來的未來,我們沒有時間躊躇。我們將立即啟動所有計畫,透過文化的力量,邀請所有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,一起打造屬於台灣的文藝復興新時代。